《在黑暗中漫舞》當歌舞電影不再開心 劇透
筆者一直欣賞拉斯馮提爾的作品以及他語驚不休的自命不凡,至少他的電影誠實地表現他的想像,即便是醜陋、直接、猥褻、多嘴、惡毒等等諸多帶有貶意負面的形容詞,正也所以,我們很樂意去電影院一窺究竟。上部片《傑克蓋的房子》(The House That Jake Built, 2018)雷聲大雨點小,看似近幾年載浮載沉在電影界,但仍不減他獨特視野的影響力,就算忽略其他當代北歐的電影人,唯獨拉斯馮提爾仍舊有讓人忘不了的魅力。
很明顯的,拉斯馮提爾本身是一個存在感非常大的電影作者,宛如觀眾所看見的電影畫面,其角落都是他既隱形又立體的簽名,或是時不時耳際傳出他那富有慵懶律感的口音,像是親身指使觀眾何時閉起口舌、何時放大眼光,再者如果觀眾做錯了某些舉止,他會拿鐵鎚擊潰那個人的大頭,讓腦漿流淌,讓屍身曝光,而他則光明正大地將戰利品隨身攜帶,說不定還會為此拍一部短片。
《在黑暗中漫舞》的故事背景設在六零年代的美國,描述一名偷渡該國的捷克女子Selma,單身、育有一子、低階勞動者,憑藉天生對於聲音的敏感與天馬行空的想像,他就可以像是活在好萊塢歌舞片般的世界中,暫時脫離艱難的現實。他到美國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醫療技術治癒眼睛的遺傳疾病,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兒子,希望他能夠在未來看見自己的子子孫孫。富有母愛精神的他卻因視力退化引發種種可怕又無可挽回的悲慘命運,說謊、失業、受騙、誣賴、冤枉,甚至以死罪作結。故事的轉折如同一部使人憐憫的社會悲情寫實劇,先是剝奪靈魂窗口的視力,再是一一剝奪他的人際關係,比翼未成,人倫永隔,雇傭失信,鄰居背信,最後悲歌慘死,但實際上是悲劇,卻又是一部名符其實的「歌舞電影」。
歌舞電影本來是一種感官的饗宴,有場面氣氛、有勁歌熱舞、有兒女私情,上溯《萬花嬉春》(Singin' in the Rain, 1952),下至《樂來越愛你》(La La Land, 2016),老實說很難找到任何一部以死亡收尾的歌舞電影,頂多男女分手各奔前程,沒有觀眾特地去看一部讓人無法提起興致的歌舞電影。換言之,看歌舞電影跟聽演唱會一樣,觀眾的目的是為了取悅自己,放縱拘束,歡欣鼓舞,以離開現實中的不滿或失落,在有限的空間裡頭,觀眾找到了彼岸,當然,彼岸上發生的一切都是想像的、形上的、思想的。如果觀眾眼前正上演著一齣完美的歌舞電影,真正投入在歌舞電影中,那會是一種想要跟著歌舞的情感狀態,完全忽略的現實,無法坐定在位置上頭,就算被鐵鍊金鎖五花大綁,我們的心思早已遠在天際的一端,誰也追不到,漫步在銀河之中也行。
Selma熱愛歌舞及歌舞電影,他宛如活在兩種世界之中,一個是想像的,另一個則是現實的。想像的世界如同歌舞電影,可以浩瀚無窮,相對的,現實的世界則如同他的視力,行動空間漸漸狹窄,他所在的空間從無拘無束的歌舞場景到手銬皮帶的木板,甚至落入無盡黑暗之中。Selma所見的世界愈來愈不明的同時,觀眾卻對於他的世界愈來愈明,我們看見所有的災難,看見偷了他的錢的鄰居警察、看見告密他行蹤的舞蹈指導師、看見律師所做的詭辯、看見愛上他的男人如此的深情、看見Selma如何殺害鄰居的慘狀,觀眾扎扎實實看見了前因後果。這是拉斯馮提爾的一貫作法,他不只讓觀眾看見第四面牆,更要打破那道牆,讓觀眾確實知道(他所認為的)世界是怎樣的,激烈否定好萊塢的大團圓、美國的築夢社會,這在後來的《厄夜變奏曲》(Dogville, 2003)、《命運變奏曲》(Manderlay, 2005)更為明顯。
過了許久,重新看了《在黑暗中漫舞》,記憶中,筆者熟悉故事的推展,但有些感受包括拉斯馮提爾為電影所作的方式、碧玉(Björk)驚嘆且無能有二的表演及我的觀看體驗,仿佛比上次看的樣子更為明晰。